法律分析:1、绿色壁垒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资源丰富,同时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农产品相比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具有一定的比较价格优势,特别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更是如此。但是,近年来随着绿色壁垒的实施,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提出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健康食品”等,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限量更加苛刻,我国农产品往往难以满足要求,被禁止出口、退货和索赔事件屡屡发生,这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绿色壁垒制约农产品出口增长
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也正是各类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的的主要使用者,他们推行的环保标准、动植物安全标准以及严格的监测制度和程序,增加了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商的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约每年增长5%左右,加入WTO后本来有望实现增长的迅速扩大,但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大大阻碍了增长的速度。
3、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技术要求,结果就是日本不允许中国的大米进入日本,欧盟不允许中国的牛肉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美国不允许中国的龙眼、苹果等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农产因技术要求无法进入国际市场,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