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参考如下:
1、提前通知股东,一般来说是要提前20天发书面的通知的。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话,一般要提前15天告知股东。
3、股东大会要有个主持人,一般来说是公司的董事长。
4、一般来说召开的时间不能晚于6月30号。
5、如果有一些比较重要的股东不能出席的话,那么可以委托一个代理人出席,但是必须要写代理书。
6、股东大会中的股东有临时的提案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