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 第十四条 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 (二)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的; (五)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 (六)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网络的; (七)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