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一般自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主要内容如下:
1、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