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体户核定征收税务优惠政策解读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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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园区注册个体户享受税收优惠,解决企业成本票问题
1、开具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率为3%。此外原有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免征增值税同样有效;
2、同样享受小微企业一留抵退税优惠,一次性退还存粮留抵税额,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个体户也可以享受安置残疾人可以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二、个体户生产经营个税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可以对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税;
三、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果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个体工商户同样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阶段性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截止到202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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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公告第一条即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以后还能享受核定征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仅剩个体工商户。
2、个税减半征收
2021年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该个体户当年总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超过100万以后就不再享受此优惠。
2021年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第二条第1点显示:“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也就是说只要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那么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都能享受税收减半的优惠,将0.6%的最低核定征税税率降至0.3%。如果同样是当年取得51万的收入,经过再次减半以后,只需缴纳1530元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此税收优惠:“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3、“六税两费”减半
个体工商户除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以后,在“六税两费”上,同样允许减半征收。
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公告第一条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此前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了相关政策优惠怎么办呢?
公告第二条规定:“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面对的“六税两费”将减半征收,如果已经享受了其他“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还可以叠加享受。
4、免征增值税
2024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