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缓刑有作以下修改: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_x000D_
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_x000D_
(一)犯罪情节较轻;_x000D_
(二)有悔罪表现;_x000D_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_x000D_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_x000D_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_x000D_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