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无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两个电瓶车相撞责任划分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个电瓶车相撞责任划分标准
2个电瓶车相撞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8、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
9、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0、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1、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2、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电瓶车逆向行驶和自行车相撞责任划分怎么判定
电瓶车逆向行驶和自行车相撞责任一般逆行会负全责。逆行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全部责任,还需要结合对方有无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当时骑自行车行驶的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上,按规定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结果他违反规定逆向行驶在车行道的左侧,进而发生相撞的交通事故。
左转与直行相撞谁的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的规定的“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条例,判断此时如果出现事故,左转车辆应负全责。责任划分最终由交警部门作出。
电瓶车直行被右转汽车撞,责任怎么划分?
电瓶车直行被右转汽车撞,责任怎么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汽车右转,被电动车撞了,汽车要负主要责任。转弯让直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原则。汽车是转弯,电动车是直行,电动车有优先通行权。要按责任划分的话,汽车是主要责任,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二、但是如果电动车闯红灯或者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电动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汽车次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有: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