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相关办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1、符合卫生条件;
2、具有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制度;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处理和加工、销售、贮存的场所。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