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4.本人财产的说明;
5.本人保险的说明;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