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提供户口簿办理注销户口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死亡:提供死者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证明材料(如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或居、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及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服兵役、居民身份证、服兵役或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补办注销户口的,提供死亡、服兵役或出国(境)定居的证明:提供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出国(境)在国(境)外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签证(或有关定居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四)对属于事实死亡多年
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准生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需备的材料:(一)结婚证备注: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二)全家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三)近3个月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即B超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四)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五)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3、提供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结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5、若为再婚则需要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立遗嘱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立遗嘱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