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认定合同履行地的,购销合同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如何认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购销合同属于交付货物的合同,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法律其他规定等。
购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购销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口头购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认
口头购销合同履行地一般确认为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或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口头购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认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民法典购销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双方对购销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履行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