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暂住证现为居住证,依据《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是7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站)应当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领人。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