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招标公告对此没有明确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公告条件的公司,可以进行投标。但不可以互相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隶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商量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商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隶属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人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