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户主迁走其他人户口怎么办
户口的户主迁出后可以选定家庭成员中的其它人当户主。
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让、出借。如果有遗失户口簿,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应该主动交验户口簿。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二、户口迁移申报材料如下: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迁移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三、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四、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4、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