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孩子的判法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具体如下:
1、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会判给女方,但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父亲可以请求直接抚养;
2、若孩子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岁,先由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认定;
3、若孩子已满八岁,则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