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伤亡人员的交通事故首先采取的措施
1、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当马上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如有人员受伤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接到报案后,交通管理部门应该马上到达事故现场,同时联络医疗部门将事故中的受害人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
3、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交通事故受害人办理出院手续;5、受害人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6、若受害方与肇事方都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如果调解成功,赔偿义务人和赔偿权利人签订调解协议;
7、事故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是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高速公路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首先要报警然后在距离事故地点后150米处放置警示三角同时向紧急停车带以外的安全地段疏散等候120的到来,对于伤者来说如果是轻伤或流血不止的要给予疏散和必要的止血措施外其余的一律不可擅自救治否则会造成二次伤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需要报警,如果有人员伤亡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非医护人员不能擅自进行处理,接到报案之后,警察会立即前来处理,之后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