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住宅建筑等房地产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完成项目相关手续,项目调整要征求业主意见,同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市民公园等公共服务项目要找准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公园功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功能设施完善的休闲娱乐场所;要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深入研究挖掘瓮安历史文化内涵,不断融入和展现瓮安独特的文化特色。乡镇民营医院等卫生服务设施项目要综合考虑选址、环保等要素,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建设,让民营医疗企业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更大贡献。加油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安全和服务等因素,做到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同时加快项目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