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准备以下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