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确定档案是真丢失还是假丢失,如果说你只是找不到自己的档案存放在哪了,建议你可以去自己的毕业院校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查询一下自己的档案流转轨迹。
2、如果说你的档案已经确定丢失了的话,那只能重新补办一份档案。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的档案中都有学籍档案和工作档案,学籍档案就可以回到我们之前的就读院校直接补办。而工作档案就需要回到我们之前的工作单位进行补办。
3、在上述材料都补办齐全之后,再统一审核,装入档案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也就是档案在经过审核之后,一定要把它存入到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人才中心。
档案丢失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1、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毕业生登记表》:
(1)学生本人提交补办毕业生档案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原辅导员和原所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2)学生档案应接收单位出具的“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或“毕业生档案遗失”的证明,并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学校予以补办”,加盖公章;
(3)经学工部部长审核签字后,凭以上材料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据实认真填写,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凭教务处开具的《毕业证明》,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2、到学校档案室复印个人《学籍卡》和《成绩卡》,加盖档案室公章;
3、到招生办公室补办《入学电子档案》;
4、到校医院(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开具《体检表》;
5、到学生工作部、团委补办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员)审批表等获奖证明;
6、到组织部补办组织档案材料;
7、到原毕业高中学校补办《入学前档案》;
8、补办《报到证》。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