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事人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向民政局提出离婚,但不一定符合妇女的利益;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或经常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有下列证据,离婚诉讼对她有利,可以要求赔偿:男方有欺骗、同居、家庭暴力、吸毒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