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有赡养各自父母的法定义务,儿媳(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作为配偶仍有协助的义务。该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干涉对方履行赡养义务;对方履行赡养义务时给予配合等等。
而且配偶的协助义务存在前提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某天儿子不在了,儿媳同样无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协助义务也不复存在。但法律提倡并鼓励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进行赡养,同时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给予法律上的保障。
一、老公前妻孩子继承比例多少
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女方的,男方的那一半一般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互平等。
二、父母遗产子女配偶有继承权吗
子女的配偶不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有例外情形。如果子女死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前述作为的”主要赡养义务“,包括为父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主要的生活照料等。并且此种情形也不会影响孙子女的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