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土地使用权人领取。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青苗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所制定的分配办法直接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_x000D_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_x000D_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_x000D_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_x000D_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