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合同:1、赠与人与受赠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赠与合同。2、在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前,即动产未实际交付、不动产未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在赠与合同。3、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以下情况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赠与人发现受赠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要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返还赠与财产。若逾期不予起诉的,法院不再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