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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内容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其目的在于克服当前中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规定包括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其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而...查看全文
一、立案管辖;二、审判管辖;三、级别管辖;四、专门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法管辖权内容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外合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内容包括: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查看全文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针对涉外民事案件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独...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范围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遗产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相关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查看全文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指定管辖指的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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