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非本人意愿离职,缴费累计满一年以上,已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愿望;2、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付期限:缴费满一年3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2个月,封顶24个月。需提交的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表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