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仲裁裁决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仲裁裁决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所以仲裁裁决不再行政复议范围内,因此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如何处理
1、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六种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六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只可以对程序错误进行救济,申请不予执行可以对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错误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