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孩子跟随本人生活是更有好处的就有争夺抚养权的优势,因为法院在判抚养权时通常是根据夫妻双方能够提供给小孩成长的条件来判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于谁,如果是离婚的女性自己有工作,并且经济条件,还有成长条件都可以给小孩提供那么也算是优势。
一、离婚女性争夺抚养权有没有优势
除非能够拿出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法院在判抚养权时,会根据以下条件作为参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
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小孩在两周岁之前,法院通常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但是在两周岁之后想要争夺小孩的抚养权,就必须要向法院罗列出自己能够给小孩提供更好成长条件的有利证据。这个可以从自身的经济条件还有成长环境等等来提供,也可以找到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够很好的抚养小孩,比如对方身上有哪些不良恶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