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三条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由此可见,支付保险费一般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相关约定。投保单均会显示收费确认时间、生成保单时间、保单打印时间、投保期限等,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被保险人投保后,保单生效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建议你不要垫付,协助交警调查,交警确定各方责任后,你可以办手续提车,并且你可以提前与保险公司联系,看它们会接受多少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说法与对方的要求一致并且保险可以理赔,可调解,否则不调解。如调解不成,你主动提供保险公司联系信息给交警,让它转交对方去法院起诉,这样有关的赔偿,法院会直接判决交付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