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指的是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以其他方法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该罪成立的前提是客观上已经存在组织、正在组织或者将要组织卖淫的人为前提。区分两个罪名:
第一,应严格区分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与帮助行为。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即采招募、雇佣等手段(手段行为),管理或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目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即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充当保镖、打手、拉皮条、管账等行为,协助行为客观上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
第二,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虽然是组织卖淫的帮助行为,但单独定罪量刑。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本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如果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那么帮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就是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帮助犯)。但由于刑法明确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对于帮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就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区分
组织卖淫罪的实行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控制多人卖淫是组织卖淫罪实行行为的本质特征。协助组织卖淫不是组织卖淫的实行行为,只是为组织卖淫创造便利条件。
如何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指的是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卖淫的行为,即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排除障碍。本罪侵犯的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情形恶劣的犯罪,虽然协助组织卖淫并非组织他人卖淫,但在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如何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有些协助者的行为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因而对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予以惩处,有利于震慑这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被协助的人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如果被协助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为其提供帮助的人也不应构成犯罪。协助行为从属于犯罪实行行为;同时,行为人协助他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如果行为人帮助他人实施的是其他犯罪,则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而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的共犯。其次,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实施的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所谓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是指在多人共同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为实行犯顺利地实行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比如为组织卖淫犯罪行为人充当打手、保镖、管帐人员等等。司法实践中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即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时,一定要注意将其与在其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相区别。起帮助作用的从犯和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主犯相比都是次要、从属的地位。(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进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而为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并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
组织卖淫罪从犯与主犯怎么区分
主要根据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来区分从犯与主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属于组织卖淫从犯,依法应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几年
协助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