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以
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有以下12个罪名,判刑标准无法一概而论:
1、背叛国家罪
2、武装暴乱罪
3、颠覆国家政权罪
4、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5、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6、叛逃罪
7、间谍罪
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9、资敌罪
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刑的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综上,任何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都需要结合犯罪情节才能相对准确分析,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若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依法判处死刑。但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也可适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