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属一般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中,一般将自然人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确定为被告住所地,当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