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及其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的死亡政策,过去各省规定既不明朗也不统一,但从去年国家统一全国企业职工遗属待遇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不仅是全国统一政策,而且与企业在职职工的死亡政策和标准完全一致。应该说,国家为灵活就业等个人参保人员切实做了一件深得人心的好事!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参保期间死亡,还是在退休后死亡,其死亡待遇的处理和计发均依据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待遇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待遇有两项,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是按照死亡时领取地所在省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发。
2.抚恤金标准是按照死亡时领取地所在省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居民收入)结合本人缴费年限计发;如果是退休后死亡的,需要根据退休年数相应减少抚恤金发放月数。
具体发放多少,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参保期间死亡抚恤金发放公式:
1缴费年限
210年>缴费年限≥5年:抚恤金标准=居民收入×6;
315年≥缴费年限≥10年:抚恤金标准=居民收入×9;
4缴费年限>15年:抚恤金标准=居民收入×(缴费年限-6)
退休后死亡发放公式为:抚恤金标准=居民收入×(缴费年限-6-退休年数)
比如退休时核定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是32年,退休17年后去世,那么死亡后抚恤金领取月数就是30-6-15=9个月。
以上规定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年数都需要计算到月份,并折算为年数。其中,对于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则只能按30年计算,退休年数超过15年的统一按15年计算。
比如缴费年限是20年9个月的,那么折算后缴费年限就是20.75年。
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待遇领取地
参保期间死亡的,遗属待遇在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养老保险临时账户)申请和领取;
退休后死亡的,遗属待遇在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申请和领取。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遗属丧葬抚恤金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遗属可以按照领取地居民收入领取最少5个月、最多26个月的丧葬抚恤金。
依据2021年度全国31个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全国各地灵活就业人员丧葬抚恤金标准在1.4万元-17.86万元之间,具体到每个省每个人是不太一样的。
拿长三角三省一市来看,安徽的丧葬抚恤金最少是17920元,最多是93186元;江苏的丧葬抚恤金最少是24060元,最多是125110元;浙江的丧葬抚恤金最少是28536元,最多是148389元;上海的丧葬抚恤金最少是34345元,最多是178596元。可以说,三省一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待遇都不一样的,且存在一定的差距,高低差在2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