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新购置车辆应当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网约车平台公司出具的服务协议意向书。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凭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