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能。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法院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
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