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和省级规定,聊城市参加医保的保险人员可以在异地就医时享受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按照原报销比例的70%执行。其中,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为90%。此外,参加聊城市医保的保险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先到当地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聊城市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凭证》。在就医之时,需要向医院提供该凭证和个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就医后,保险人员需要收集和提供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聊城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涉及到具体医院等因素,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有关保险人员需要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并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在跨省(区、市)就医的,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现行标准和支付办法报销,所报销的费用不得超过就医地现行同类医疗费用标准和支付办法的限额。保险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向参保人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