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