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家庭暴力处理办法:
1、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予以劝阻和调解;
2、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情节恶劣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3、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责任;
4、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