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婚后借款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该房不是夫妻共同房产,即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那么当事人所负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偿还,反之,如果该房是夫妻共同房产,则当事人的配偶就需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_x000D_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_x000D_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_x000D_
第三十四条_x000D_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