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不服刑事二审判决怎么办
1、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你的材料,反映你的问题,这样有一定的可行性。2、检察院申请抗诉。你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3、给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这种情况人大通常都会受理,而且往往会发函件给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话,人大的力量也有限,虽然法律规定它有很大的权力,可是实际上作用有限。建议你最好向上级人大,也就是省人大信访办进行申诉,这样省人大会直接把你的材料转到省法院或者检察院的,比你直接到高院或者省检察院进行申诉的效果要好。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处理
二审判决后不服的处理方式如下: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一、二审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总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为最终生效裁判。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不服二审判决如何抗诉
(一)立案审查(二)决定提出抗诉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三)制作抗诉书(四)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 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 但社会影响恶劣的。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行政判决二审不服终审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刑事案件二审不服怎么办?
关于刑事案件二审不服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案件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最终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度,即二审就是终审,当事人无法再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请申诉。但是,申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会被驳回,比如发现了新证据,可以影响之前的判决;发现原来的证据不够充分;原来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等,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二、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
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也应享有申诉权,是申诉权人,可以独立提出申诉。其他亲属提出申诉应取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同意,否则不能独立提出申诉。
三、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二审是属于终审,一般在终审之后就不能再提出上诉的,但如果对二审的判决不服是可以提出申诉,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所以,在处理之前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相关内容: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我国诉讼的审判原则中有一种为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一起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然后就会作出最终的判决。可以说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这样的,但也存在二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呢?接下来,专业人士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审终审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二、二审终审后申请再审如何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经宣判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进行再审予以纠正的程序。以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有以下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因此,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如发现已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应依照法律规定决定进行再审,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
(2)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情形时,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在实践中,民事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院审查申诉是否符合条件,决定是否提出抗诉。
在我国,虽然二审终审制是原则,但也存在一定的例外情况,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四种二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此时意味着一审之后案件就属于终审判决了,如果对审判结果不服的话不能提起上诉,但允许申请再审,不过此时也要求符合了再审的条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