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对于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其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经济合同。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二条_x000D_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x000D_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_x000D_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_x000D_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_x000D_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