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审判程序具体如下:
1、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是指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法庭调查是庭审的重要环节,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重要阶段。通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举证、质证,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认证,为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客观依据。法庭辩论,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证据,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相互进行辩论的诉讼活动。
2、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合议庭应当对案件及时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后,法院必须公开宣告判决。判决的宣告有当庭公开宣判和择日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3、审理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