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为85分贝,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可以放宽到90分贝。另规定接触噪声不足八小时的工作,噪声标准可相应放宽,即接触时间减半容许放宽3分贝,但无论接触时间多短,噪声强度最大不得超过115分贝。
噪音控制方法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隔音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