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持主营运人身份证、户口本、经营土地规模的证明材料及名称核准等其他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2、到当地行政中心技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到当地行政中心税务部门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4、到当地行政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家庭农场公章;
5、法人代表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到银行为公司开户。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3、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