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第二次通知去干嘛
传唤次数与定罪量刑没有必要联系。检察院第二次传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义务随传随到,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
二、取保候审第二次去检察院干嘛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多次传唤的目的是调查案件相关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要根据办案机关的通知,随传随到,否则,办案机关会依法予以收押。传唤可能是:一是协助调查;二是可能起诉;三是训诫注意违法行为与后果。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检察院通知去看守所怎么办
宣判前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家属都无权见人。这时,家属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防止其被刑讯逼供。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