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多久宣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后,何时宣布,法律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只对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有明确的限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般情况下,都会很快宣布的,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人民检察院就会公开宣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