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吗
必须要缴纳。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不追究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单位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然而有一种情况,员工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其中,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就属于此种情况。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干的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网小编对单位是否应该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相关回答,如上文所说,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缴纳,员工可以在辞职时要求单位赔偿,赔偿金额视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决定。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该方面的内容请访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