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985年9月22日,美国、日本、联邦德国、法国以及英国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简称G5)在纽约广场饭店举行会议,达成五国政府联合干预外汇市场,诱导美元对主要货币的汇率有秩序地贬值,以解决美国巨额贸易赤字问题的协议。因协议在广场饭店签署,故该协议又被称为“广场协议”。
“广场协议”签订后,上述五国开始联合干预外汇市场,在国际外汇市场大量抛售美元,继而形成市场投资者的抛售狂潮,导致美元持续大幅度贬值。1985年9月,美元兑日元在1美元兑250日元上下波动,协议签订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美元迅速下跌到1美元兑200日元左右,跌幅20%。在这之后,以美国财政部长贝克为代表的美国当局以及以弗日德·伯格斯藤(当时的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为代表的金融专家们不断地对美元进行口头干预,最低曾跌到1美元兑120日元。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美元对日元贬值了50%,也就是说,日元对美元升值了一倍。
【法律依据】:
《广场协议》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美元持续走强,美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经济陷入衰退是《广场协议》诞生的历史大背景。
1979年美国通胀率高达13%,1980年到1982年美国经济连续两次陷入衰退,经济滞胀问题凸显。为此,1979年上任的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启动加息抑制通胀,但也导致美元汇率大涨,美国贸易逆差加剧。
经合组织统计,从1980年到1985年,美元对日元、马克、法郎、英镑的总体升幅达到约50%。美元走强给美国出口带来巨大压力,同时日本作为新崛起的经济大国,其出口导向型经济也进一步令美国逆差状况恶化。1980年美国尚能实现经常账户顺差,到1985年经常账户逆差占GDP的比重达2.71%。
为此,美国当时的里根政府开始对主要贸易伙伴施压,以解决美元被高估和美国贸易逆差不断扩大问题。这最终促成美国在1985年和主要贸易伙伴签署《广场协议》。
在协议中,虽然法国、联邦德国、英国均有所让步,但日本做出的妥协最大,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进一步对外国商品和服务开放本国市场;二、执行强有力的监管松绑措施以充分发挥私营部门活力;三、就日元汇率执行灵活的货币政策;四、大力实施金融市场和日元汇率自由化;五、在财政政策方面继续聚焦两大目标,即减少中央政府赤字和为私营部门提供有利增长环境;六、在刺激内需方面聚焦扩大消费和抵押信贷市场,以刺激私人消费和投资。在这六条中,实现日元对美元升值是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