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