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事人诉讼的权利有如下几点: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一、诉讼时效过了还能不能起诉
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下:
1、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凡属一般代理的当事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属特别授权的当事人本人可不出庭,由代理人代为诉讼;
2、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
3、当事人的代理人(凭律师证)在庭前可以查阅本案有关证据,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的办法依法律规定;
4、审判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别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收到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怎么办
被害人收到告知书后,可以依据法律提出相应主张。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三、家庭经济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家庭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
1、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经济案件最适用的是一审普通程序。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
3、经济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并作出判决的活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和提供证据、辩论、调解、上诉和执行。除查阅本案资料外,当事人还可以复制本案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原告可以放弃或改变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同时,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有效判决、裁定书和调解书,支付诉讼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