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的清理原则如下: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清理措施如下: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等等。
一、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可以执行什么事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公司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可以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